公司治理架构

监事会

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本行监事会由8名成员组成,刘成先生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成员还包括股东代表监事1名,即邓长清先生;外部监事3名,即王秀红女士、贾祥森先生、郑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3名,即程普升先生、陈潘武先生、曾玉芳女士。

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本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由4名监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贾祥森先生担任,委员为郑伟先生、程普升先生、曾玉芳女士。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拟订对本行财务活动的监督方案并实施相关检查,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

提名委员会

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监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王秀红女士担任,委员为邓长清先生、陈潘武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拟定由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由本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