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告
关于调整中信银行借记卡持卡消费积分规则的公告
- 2015-04-01 09:35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我行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取消原针对不同卡级别设置的借记卡持卡消费多倍积分,将借记卡持卡消费积分规则调整为所有借记卡持卡消费均为每1元消费金额积1分。具体如下:
借记卡积分项目 | 普卡 | 金卡/主题卡 | 香卡/白金卡 | 中信人卡 | 黑金卡 | 钻石卡 |
持卡消费 | 每1元消费金额积1分 | |||||
注:部分商户类型(MCC编码)如房地产(物业)类、汽车(船只)类、批发类、公用事业类、医院类、学校类、政府(纳税、罚款)类、慈善机构类、金融类和法庭费用类等商户及采用转账方式实现支付的网上商户(如支付宝)等不列入计分范围。 |
中信银行借记卡具体积分规则可登录我行官网查阅。如有问题,请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或至我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