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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重磅报告: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

  • 2019-11-26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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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新闻网报道,??11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报告指出,通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和多措并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效稳住了宏观杠杆率;

2、平稳有序处置了包商银行等高风险机构;

3、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存量风险有序压降;

4、稳妥化解中小银行局部性、结构性流动性风险,有序处置民营企业债券违约事件;

5、出台资管新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相关指引文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报告认为,总体来看,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报告分为17个专题,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金融时报》记者进行了重点梳理:

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向纵深推进

平稳有序处置高风险机构方面,2018年2月23日,相关部门依法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目前接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法于2019年5月24日果断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防止风险恶化和蔓延。

报告指出,当前在国内,经济运行周期性、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金融风险正在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

一是重点领域风险仍然较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规模大,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压力较大,房地产市场风险可能在某些区域显现,并可能传导至金融机构。

二是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存量风险仍然比较突出。个别金融控股集团、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可能暴露,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风险仍需关注,非法集资形势仍然复杂。

三是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不容忽视。金融市场对外部冲击高度敏感,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储备稳定承压,金融市场之间的风险交叉传染可能 性加大。

报告特别提到,要有效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继续有序处置重点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着力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和金融腐败行为,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严格股东监管,防范大股东把金融机构变成“提款机”。加强内控合规,防止出现“内鬼”,同时明确金融从业人员尽职免责的具体要求。

私募基金行业风险事件亟须高度关注

截至2018年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4448 家,备案基金74642只,规模12.78万亿元。报告指出,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创业、增加证券市场资金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囿于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资源有限、行业规范经营基础薄弱、投资者不成熟等原因,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爆发了一些风险事件,相关问题亟须高度关注。包括:

1、违规募集资金。少数私募基金为迅速扩大管理资金规模,在资金募集阶段采取一些违规手法募集资金,比如一些私募机构为了规避基金认购门槛,利用互联网平台将私募产品份额收益权拆分转让给非合格投资者,通过拼单进行基金代持,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投资人数累计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2、违规开展投资业务。一是采取多种形式隐蔽设置资金池。二是挪用基金财产,利用私募基金搞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3、日常经营管理不规范。包括内控不健全、兼营与私募基金无关业务、登记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基金产品备少募多或先备后募导致大量资金游离监管体外、证券类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 从业资格、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不配合监管检查等。

客观理性看待债券市场违约风险

2018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债券违约风险加快暴露。为避免个体债券违约风险扩散蔓延,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主动应对、综合施策,保障债券市场稳健运行。2019年公司信用类债券到期兑付较为集中,债券市场仍面临违约风险加大的压力。

报告强调,无论是从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还是从国际经验来看,违约是在债券市场逐步成熟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应当客观理性地看待债券市场违约风险及其影响。单体的债券违约,有利于完善信用风险定价机制,加快市场出清,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打破刚性兑付。但若债券违约大面积爆发,也会打击金融市场信心,影响债券市场发挥正常融资功能。因此,应在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的前提下,稳妥部署应对措施,保障债券投资人合法权益,防止债券违约风险扩散蔓延引发系统性风险。

报告指出,下一步,应持续加强债券市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违约债券处置机制,提高违约处置效率,推动市场应对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松紧适度,发挥货币政策的结构优化作用,为债券市场营造适宜的发展环境。

二是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广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推动支持工具增量、扩面惠及更多企业。

三是不断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细化持有人会议和受托管理人制度安排。同时,督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持续提高投资人保护力度。

四是完善到期违约债券交易机制安排,引导更多的专业化投资者参与违约债券处置,提高风险出清效率。

五是畅通债券违约司法救济渠道,推动解决主承销商或受托管理人的诉讼地位和债券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和破产重整进程的效率。

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报告表示,下一步,应积极完善监管框架,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强调功能监管,提升监管科技,在尊重市场原则、鼓励创新的同时,积极有效防控金 融风险。包括:

1、完善现有政策法规,改进监管框架,加强消费者保护。

2、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施功能监管,坚持和落实金融牌照制度。

3、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试点,规范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4、推进监管科技稳步发展,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系统性风险分析与防范。

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改革

农合机构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值得高度关注。

一是存在“离乡进城”现象,偏离主业。

二是公司治理薄弱,缺乏制衡机制。一些农合机构虽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但普遍存在“三会”形同虚设、决策流于形式、“一长独大”现象,监事会、独立董事无法发挥有效监督制衡作用。在农合机构改制过程中,个别股东入股的目的就是套取资金。在大股东控制下,股东及关联方通过违规开展同业投资、关联交易等手段套取农合机构资金,使农合机构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三是改制并未解决沉重历史包袱。 部分农信社改制前背有巨额亏损挂账,资本严重不足,拨备缺口大,历史包袱沉重。

四是已改制的部分农合机构面临新的挑战和风险。改制后的地市级农合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直面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和城商行,获取优质客户的难度较大,部分农合机构为了快速扩张,将大量信贷资金投向高风险企业或大量开展同业业务,潜在风险较大。

报告指出农合机构改革思路:保持县级法人地位和作用的基本稳定;完善公司治理,按市场化原则培育合格股东;加强股东和关联方行为监管;落实风险处置责任,及时化解存量风险;深化省联社改革,提升服务平。

资管行业乱象得到初步治理

资管新规发布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资管业务标准规制,全力以赴防范化解影子银行风险。报告指出,总体来看,影子银行风险高位释放,资管行业乱象得到初步治理,资管业务转型升级实现了良好开局。在金融管理部门的努力下,资管业务向本源回归,风险逐步收敛。

一是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收缩,资金空转、以钱炒钱等行为得到遏制。截至2019年3月末,投向其他类型资管产品的银行理财产品为10.7万亿元,较资管新规发布前(2018年4月末,下同)下降17.1%。

二是产品净值化转型加速。截至2019年3月末,净值型资管产品38.8万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10.2%。

三是非标投资稳中有降。截至2019年3月末,全部资管产品投向贷款、资产收益权等非标的规模为18.5万亿元,占资管产品净资产的23.3%,较2018年末下降0.2个百分点。

四是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呈现恢复性增长。截至2019年3月末,资管产品投向实体经济的资金为37.9万亿元,占资管产品总资产的43.9%,较2018年末增加1.6个百分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握好防风险的时机节奏,加强监管协调,积极稳妥实施资管新规。坚守风险底线,保持战略定力,完善配套制度,坚持审慎包容监管,以对外开放为契机,推动资管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健全金融安全网

金融安全网是金融体系中一系列危机防范和管理制度安排的统称,其目的是保持金融体系稳健有序运行,防止个体风险向其他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扩散、蔓延,通常包括审慎的金融监管、存款保险及各类投资者保护制度、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三大支柱。

我国金融安全网面临的挑战:

1、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2、存款保险和各类投资者保护制度早期纠正职能仍待完善。

3、投资者保障标准存在差异。

4、市场化的风险处置机制还需完善。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健全金融安全网的政策建议:1、加强三大支柱间的协调。2、统筹各行业投资者保障标准。3、建立健全损失分摊和问责机制。4、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建设。5、推动建立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其中,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建设方面,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主体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和多层次退出路径,完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概括转移制度,建立金融机构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尤其是明确风险处置的触发条件、制定退出风险处置预案、丰富风险处置工具箱。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中,要积极发挥存款保险基金和各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存款保险基金应及时通过收购承接、过桥银行、经营中救助和存款偿付等方式处置风险,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各行业保障基金应积极参与处置方案设计、方案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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