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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证监局:对吉林安托及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 2019-11-30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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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Wind风控日报数据显示,吉林证监局公告称,因吉林安托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等违法事实,对吉林安托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对吉林安托法定代表人邸明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全文如下。
当事人:
邸明,女,1976年9月出生,时任吉林安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住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依据《
经查明,吉林安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吉林安托管理的
二、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
吉林安托管理的
以上违法事实,有工商登记资料、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协议、认购协议书、情况说明、银行账户流水、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吉林安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对吉林安托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任吉林安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邸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一、对吉林安托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
二、对邸明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
吉林证监局
2019年 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