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4大领域22项任务推动交通强国试点先行先试

中国经济网
2019-12-10 10:06 |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下称《建设纲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以后,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深入开展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有关工作,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首批13个试点地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建设纲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先行先试。据了解,为了探索形成交通强国建设的有效模式和路径,调动各方参与交通强国建设积极性,交通运输部目前已经确定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等13个地区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魏东介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将坚持点面结合、探索创新,近远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联合、共同实施的原则,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4大领域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22项试点任务。试点省市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创新、绿色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拟通过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发布会上,浙江省、重庆市、深圳市等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介绍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思路。

浙江省提出将重点聚焦设施水平全国领先、创新技术率先应用、交通治理引领示范、运输服务品质一流等四个方面,发挥港通天下、现代物流、数字经济、城乡一体化等优势,实打实梳理出12项试点任务、46项具体事项,集中力量先行突破。

重庆市提出将紧密结合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交通优势,实施内陆国际物流枢纽试点工程,消除通道短板,强化运输组织,支撑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促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都市圈交通一体化试点工程;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试点工程,让长江经济带产生更多黄金效益。

深圳市提出将在交通领域积极开展体制、机制、模式创新,聚焦国家战略需要的重点领域,努力打造国际枢纽高质量发展典范、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范例、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标杆和全球交通科技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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