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文件!中基协放大招,部分私募产品可自动备案!最新最全解读来了
近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在AMBERS系统中发布了《关于优化私募基金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分道制二期试点工作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
对涉及投顾类产品备案、自主发行类产品的部分重大变更、产品清算开始申请等,可实现自动办理,大大提升效率。同时,协会公布了第二批分道制试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纳入标准,信用信息报告在剔除合规类指标存在问题的私募后,筛选出60%的指标在六十分位数以上的私募管理人,对其基金备案业务采取自动办理,实现“即提即备”。
对投顾类产品备案等三类业务采取自动办理
9月3日,基金业协会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上发布了《关于优化私募基金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优化私募基金备案及重大变更等相关业务,提升备案效率。
主要涉及三类业务可以实现自动办理:一是投顾类产品备案、重大变更和终止,二是自主发行类产品的部分重大变更,三是产品的清算开始申请。
具体来看,第一,自动办理投顾类产品备案、重大变更和终止。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担任信托计划、保险资管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投资顾问,申请在协会备案的投顾类产品,其备案、重大变更、清算或投资顾问协议终止均由系统自动办理通过。
第二,自动办理自主发行类产品的部分重大变更。为提高私募基金运营效率,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未涉及管理人、托管人、基金存续期限及私募证券基金结构化安排等事项的重大变更申请,均由系统自动办理通过。
第三,自动办理产品的清算开始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的存续基金产品的清算开始申请,均由系统自动办理通过。
基金业协会也强调相关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基金备案、重大变更、清算开始等信息。协会将定期抽查私募基金的备案、重大变更、清算材料,对涉嫌违反监管及自律规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问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约谈、限期改正、列入异常经营程序等措施,规范合规展业行为。
协会公布分道制二期试点纳入标准
私募可实现基金备案“即提即备”
9月3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分道制二期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到2020 年 2 月7 日开展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分道制试点工作,有效提高了产品备案效率,降低备案环节资金沉淀成本,获得行业高度认可。现在协会已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分道制二期试点工作。
具体来看,什么样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可以被纳入第二批的试点呢,有哪些标准?
协会表示,鉴于私募证券产品普遍为标准化的契约型基金,本期分道制将在一期标准的基础上,调整主体纳入标准,对名单主体做进一步扩充,“即将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指标体系运用于所有已登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在剔除合规类指标存在问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后,筛选出 60%的指标在六十分位数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形成本期分道制试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名单。”
在被纳入试点名单后,办理基金备案业务有哪些便利呢?
协会也表示,纳入本期分道制试点名单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提交的基金备案申请,在未涉及存续期过短、结构化安排、聘请投资顾问、跨境投资、每日开放的情况下,均将进入自动办理业务范围,实现即提即备。
另外,协会也强调,通过分道制即提即备的私募基金,在备案通过后将被随机抽查。
具体如何抽查?协会表示,抽查功能模块主要分为“抽查产品列表”和“抽查任务变更”两部分。在抽查过程中,如发现被抽查产品存在填报问题,协会将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反馈产品抽查意见。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在AMBERS 系统“产品备案模块-抽查产品列表”页面中查看相关产品的抽查反馈意见;在接收抽查反馈意见后,可通过点击“抽查产品列表-发起变更”或“产品重大变更-抽查任务变更”(二选一)方式发起变更,纠正、补充及修改产品的相关字段及附件。
同时,协会也表示,将对分道制产品备案实施日常管理,对涉嫌违反监管及自律规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等问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约谈、限期改正等措施,并适时更新分道制试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
证券私募产品数量达到6.71万只部分业务自动办理提升效率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存续私募基金数量达到11.18万只;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数量是6.71万只,这里面包含顾问管理类基金3514只。
在巨大的私募基金产品数量面前,能够实现部分业务流程自动办理,对业内意义很大。基金君采访了一些私募人士,他们多表示,此举对提升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登记的效率非常有利。
某百亿私募市场人士称,公司是第一批分道制的试点,之前就试用了自动办理业务,运营方面有快速通道,效率就很高,“协会近年来在很多方面做优化,主要是减少了一些人工审核的部分,加快标准化的事项的进度,效果挺明显的。现在效率大大提升了,标准化程度也提高了,我们备案产品、做变更,现在都比较快。”
也有一家“公募派”私募运营总监告诉基金君,他们也在第一期的名单中,现在第二期名单扩容了,“主要就是提交之后自动就备案通过了,我们觉得挺好的,协会还在提高效率上想了挺多的。”
还有私募市场人士表示,以前公司只涉及自主发行产品的重大变更,之前也还好,基本上一周可以通过,偶尔需要补充一下资料。“现在有些业务都可以自动办理了,肯定效率会更高,我们觉得非常好。”
某小型证券私募管理人表示,“我觉得以前相关事项的办理就感觉还好,但新规以后,效率会进一步大幅提高。我们还暂时没有体验过自动办理,听说也有管理人已经试用了几个月了。我们觉得这对私募中后台运营很有帮助。”
另外,也有私募运营人士指出,这应该对产品多的私募、量化产品的有一些影响,因为他们有的产品规模不大,存续期也不长,现在清盘等处理起来就会比较方便了。
前述百亿私募市场人士还坦言,试点私募管理人主要是看信用信息报告,参照以前备案的准确性、合规性,“这体现了监管扶优限劣,提升行业获得感的思路,在合规方面做得更好的私募公司就享有更高的效率,也不用占用太多人工资源。这反过来也督促私募的中后台在备案或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得更好,提升准确度、及时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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