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告

中信银行关于严格执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七不准”规定的公告

  • 2012-02-17 17:19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 【2012】3号)相关要求,我行已全面组织推进了以“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为主题的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并将以此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全 面加强信贷业务管理,有效规范中间业务收费行为,将以下“七不准”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一、不以贷转存。信贷业务将严格按监管要求开展,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不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存贷挂钩。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将严格分离,不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以贷收费。不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从而收取费用。

四、不浮利分费。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借贷搭售。不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一浮到顶。贷款定价将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毫无根据地将贷款利率一浮到顶。

七、不转嫁成本。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欢迎广大客户及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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