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告
关于调整对外担保类业务服务项目的公告
- 2016-08-03 00:00
尊敬的客户:
为满足对公客户电子商业汇票的交易需求,我行拟推出电子商业汇票保证业务服务项目,并拟于2016年11月4日执行。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将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优惠政策 |
DC011 | 对外担保业务 | 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 | 1.电子商业汇票保证业务:按照业务敞口部分金额收取担保费,具体标准为:新A+级(含)以上客户,年费率为1.2%-2.0%;新A+以下、新BB级(含)以上客户,年费率为2.0%-3.0%;新B级(含)以下客户,年费率为3.0%-5.0%。 2.结构融资业务担保:按担保金额的0.1%-3%/年收取。 |
对公客户 | 根据银监发[2011]94号文的规定:1.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2.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如有问题,请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或至我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