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

证券时报
2021-03-03 09:31 |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自2021年5月17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回购双方应当合理商定协议回购交易要素的具体内容,不得存在误导、欺诈、市场操纵或利益输送行为。回购双方应当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交易对手方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集中度,交易前对对手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及准入管理,协议回购存续期持续监测对手方情况,及时采取合理措施控制风险。

办法指出,限售期内的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暂不纳入协议回购质押券范围;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可作为质押券按照本所规定参与协议回购业务;协议回购交易经手费暂免收取,恢复收取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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