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告
关于调整及新增部分服务项目的公告
- 2014-09-19 09:15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及客户需求,在充分考虑服务方式、渠道、品牌及客户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我行拟于2014年12月22日起调整及新增部分服务收费项目,具体如下:
一、调整"ATM跨行取款"价格优惠标准
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调整我行同城ATM跨行取款、异地ATM跨行取款两项服务优惠措施。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优惠措施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同城ATM跨行取款 | 为客户办理同城ATM跨行取款业务 | 2元/笔 | 个人客户 | 普卡客户每月前两笔免收,金卡(含)以上免收 | 黑金卡、钻石卡免收 |
异地ATM跨行取款 | 为客户办理异地ATM跨行取款业务 | 每笔按取现金额的0.5%加2元收取 | 个人客户 | 金卡(含)以上免收2元跨行手续费 | 黑金卡、钻石卡免收2元跨行手续费 |
二、调整"国内证延期付款确认业务"服务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发展,调整我行国内信用证延期付款确认业务服务价格,以便更好地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评级状况进行合理定价。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延期付款承诺费 | 延期付款确认业务 | 为客户办理延期付款承诺业务 | 为国内信用证办理延期付款的确认 | 1‰,最低300元,每三个月收取1‰,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收,付款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照授信情况、资本占用及风险程度对超出部分每三个月增收0-1‰,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收取 | 按延期付款金额的0.1%-2%收取 | 对公客户 |
三、新增"同业代理业务"服务项目
为拓宽金融同业渠道,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与水平,我行拟推出同业代理业务。该业务服务价格如下: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同业代理业务 | 接受金融机构客户委托,为其提供代理业务,以及相关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 协议定价 | 对公客户 |
四、新增"二手房交易资金代保管"服务项目
为满足个人客户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需求,我行拟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代保管业务。该业务服务价格如下: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二手房交易资金代保管 | 向个人客户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代保管服务 | 按委托代保管金额的1‰收取,最低500元,最高2000元;或协议定价 | 个人客户 |
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