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的公告

  • 2015-06-15 10:14

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我行拟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取消部分服务收费项目

自2015年6月16日起,取消如下服务收费项目:
1. 取消"客户发展战略咨询"服务收费项目;
2. 取消"评估服务业务"服务收费项目;
3. 取消"企业管理顾问"服务收费项目;
4. 取消"理财顾问"服务收费项目;
5. 取消"财务顾问"服务收费项目;
6. 取消"其他咨询顾问业务"服务收费项目。

二、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

自2015年9月16日起,调整如下服务收费项目:
1. 将原"出口信贷服务、项目融资顾问、并购顾问、股权融资顾问"等4项服务收费项目简并为"结构融资"服务收费项目;
2. 将原"资产管理顾问"服务收费项目调整为"资产管理及资产证券化"服务收费项目;
3. 对"银团贷款、转贷款"等2项服务收费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价格进行简并描述;
4. 将原"短期融资券承销、中期票据承销、超短期融资券承销"等3项服务收费项目合并为"债券承销与分销"服务收费项目,将"债券融资综合方案"服务收费项目调整为"债券融资综合顾问"服务收费项目。

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价格 服务内容
债券承销 债券承销与分销 2060101 按协议价格收取 为客户提供债券的承销、分销服务。承、分销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 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地方政府债券、一般金融债(含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债券品种。
债券融资综合顾问 2060104 每次(或每份)50-5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为非我行主承销的债券提供综合顾问服务方案,包括为客户设计直接债务融资综合方案,在发行方提出要求时向发行方提供发行建议,对发行方所出具的与 发行工作有关的文件提供咨询建议,协助发行方选择主承销商、会计、法律、评级、担保等中介机构,协调监督中介机构工作,为发行人推荐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 与债券融资相关的综合顾问服务
银团贷款 银团安排 2060201 按银团贷款总额0.2%-2%的比例一次性收取;
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作为银团贷款牵头行,为借款人提供发起组织银团、承担包销或部分包销责任、分销银团贷款份额、提供银团贷款的组织安排等服务;或参加其他金融机构牵头的银团贷款,按本行承贷比例以及参与银团贷款时所提供服务内容获取部分安排费
银团代理 2060202 根据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协议价格收取 作为银团贷款代理行,负责落实贷款条件、办理抵质押手续、资金归集、资金汇划、办理还款、收取利息和费用、贷后管理、信息传递等服务事宜,负责借款人和银团贷款成员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并处理违约事件等
其他服务 2060299 每次(或每份)10-3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银团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为客户提供顾问、咨询等其他服务
转贷款 2060401 一类转贷:转贷金额1000万美元(含)以下,按照不高于贷款余额的0.25%/年收取;转贷金额1000万-5000万美元(含),按照不高于 贷款余额的0.2%/年收取;转贷金额5000万美元以上,按照不高于贷款余额的0.15%/年收取;二类转贷:转贷金额1000万美元(含)以下,按照 不高于贷款余额的0.3%/年收取;转贷金额1000万-5000万美元(含),按照不高于贷款余额的0.25%/年收取;转贷金额5000万美元以上, 按照不高于贷款余额的0.2%/年收取;三类转贷:按照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年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为客户提供转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筛选项目、起草转贷协议、贷后管理、按时向境外银行偿付贷款本息、在借款人违约时对外垫付、向财政部提交贷款管理报告等
结构融资 2060501 每次(或每份)50-1000万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为客户提供结构融资全流程金融服务,包括提供出口信贷、项目融资、并购贷款、股权融资、联合贷款等产品的结构设计、协议文本起草、引入多元化投资者、对项目设计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并购标的推荐、上市前融资、资产评估、资产重组交易等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及资产证券化 2060703 按照提供服务金额的0.10%-3.00%;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及资产证券化服务,可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一)为客户提供各项资产管理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结构 设计、资产管理融资顾问服务、投资目标筛选及风险分析服务,以及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设计、日常后续管理和风险持续监控等服务;(二)接受客户委 托,代理客户收取其资产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等款项;若资产融资人为我行客户,提供对融资人经营情况、资产运作情况的持续跟踪等服务; (三)为客户提供资产推荐、资产撮合、资产监管服务,以及其他资产管理和交易相关的服务。

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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