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服务项目的公告

  • 2019-03-20 17:03

尊敬的客户: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行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予以公示如下:

一、自2019年6月20日起,调整养老金资产托管、业务营销协办及撮合、电子商务服务、账户服务、电子介质工本费、对公人民币转账等6个服务收费项目。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适用对象
优惠政策
TG002 养老金资产托管 为各类养老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障产品、福利计划、社保资金等)提供账户开立、资产保管、资金清算、核算估值、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服务 协议定价 全部客户  
WD023 业务营销协办及撮合 我行利用品牌、渠道和信息优势,协助合作机构开展业务营销、产品推荐等服务;或提供撮合服务,促成资金方客户与项目方/产品方、客户之间达成各类投融资交易 协议定价 全部客户  
DZ008 电子商务服务 为电子商务客户提供资金管理、客户管理、支付转账、订单管理、在线融资等日常服务,以及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客户现状梳理、专业咨询、平台搭建方案设计、系统测试上线等电子商务项目服务或电子招投标服务 1.日常服务:1000元/商户/月;
2.增值服务:(1)电子商务项目服务:不低于5万元/次;(2)电子招投标服务:5万元/项目;
3.电商管家服务:不低于5万元/年;
4.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服务:按人民币清算金额的0.2%-1%收取
全部客户  
GN007 账户服务 为客户提供账户资料保管、对账、年检、开户、印鉴挂失、隔年补制对帐单或回单、电子对帐、上门取/送单、单位主动查询、单位结算卡等账户管理类服务 1.对公账户开户费:200元/户,开户时一次性收取;
2.对公印鉴挂失:10元/次;
3.隔年补制对账单或回单:20元/份,“隔年”是指超过6个月且跨年度;
4.电子对账服务费:20元/月或200元/年,满一年的按年费率收取,不满一年的按月费率收取;
5.上门取/送单:300元/次;
6.单位主动查询:0.5元/笔
7.单位结算卡工本费:10元/张;
8.单位结算卡服务费:100元/张/年
对公客户 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免收单位结算卡工本费、单位结算卡服务费
DZ004 电子介质工本费 为客户提供USBKey、ETC电子标签等载体服务 1.普通USBKEY工本费:
(1)个人:40元/支;
(2)对公: 80-90元/支
2.蓝牙USBKEY工本费:
(1)个人:55元/支
(2)对公:80元/支
3.银企直联专用USBKEY(对公):500元/支
4.高速签名终端(对公):5万元/个
5.ETC电子标签费:
15-400元/个,在收费方式上分为三种:
(1)签约时扣收;
(2)签约时免费赠送,但未达到协议约定期限解约时扣收;
(3)出现丢失、人为损坏或持有时间超过协议约定期限后损坏的,补办时扣收
全部客户 USBKEY工本费:个人白金卡(含)以上客户免收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
渠道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适用对象
优惠政策
本行
跨行
同城 异地
同城
异地
GN005 对公人民币转账 网上银行(含银企直联) 为客户提供人民币资金本行及跨行转账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柜台、网上银行、银企直联等渠道 免费 免费 新版系统:
1.普通转账: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4元; 1万-10万元(含10万元),收费8元;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收费12元;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收费16元;100万元以上,按汇款金额的0.002%收取,最高收费160元;
2.加急转账:按照普通转账收费标准加收20%服务费;
3.银联快付:4元/笔;
4.同城速汇:1元/笔

旧版系统:
1.大额支付系统: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4元; 1万-10万元(含10万元),收费8元;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收费12元;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收费16元;100万元以上,按汇款金额的0.002%收取,最高收费160元;
2.对私付款(银联支付):4元/笔;
3.其他系统渠道(含网银互联、小额支付、同城票交等):1元/笔
对公客户 银联快付、对私付款(银联支付):单笔交易金额≤5万元的,按1元/笔的优惠价格收取

注:上述单位结算卡工本费、单位结算卡服务费优惠政策期限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除此之外,其他项目的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如未发布公告,则自动按季顺延,以此类推。

二、自2019年6月20日起,取消以下优惠政策:一是“电子银行渠道服务”项下,取消客户网上银行签约第一个账户免收“网上银行日常服务”手续费的优惠;取消对收取“银企直联日常服务”手续费的客户免收“网上银行日常服务”手续费的优惠;二是“现金管理服务”项下,取消对收取“现金管理日常服务”手续费的客户免收“网上银行日常服务”手续费的优惠。取消后的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适用对象
优惠政策
DZ001 电子银行渠道服务 为客户开通公司网银、银企直联、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渠道业务 1.网上银行日常服务:15元/月/账户;
2.银企直联开通费:10万元/客户;
3.银企直联日常服务:200元/月/账户
对公客户 取消
DZ005 现金管理服务 为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收款管理、付款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等日常现金管理服务,或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项目咨询、现状梳理、方案设计、系统测试上线等一揽子项目服务 1.日常服务:200元/月/账户;
2.项目服务:不低于5万元/次
对公客户 取消

三、自2019年10月1日起,调整信用卡分期业务收费项目,调整后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适用对象
优惠政策
BC022 分期业务 为持卡人提供分期还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单/单笔分期、现金分期、圆梦金、商场分期等 一、办理分期业务时,手续费按分期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一)账单/单笔分期(月手续费率)。1期、2期:1%/期;3期:0.8%/期;6期、9期:0.72%/期;12期、18期、24期、36期:0.64%/期。                                                     
(二)现金分期(月手续费率)。1期:0-1%/期,3期:0.8%/期,6期:0.78%/期,12期:0.76%/期,24期:0.74%/期,36期:0.73%/期。
(三)圆梦金(月手续费率)。1期:1%/期,3期、6期、12期、24期、36期:0.75%/期。                                                             (四)商场分期(总手续费率)。3期:2%-4.5%,6期:3%-5.5%,12期:6%-6.5%,24期:12%,36期:15%(手续费由商户及持卡人共同承担)。
注:依据我行对持卡人风险的评估情况,对不同风险级别的持卡人收取的手续费率,可在上述基准费率上下浮动5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持卡人不能按照约定偿还分期业务,需向我行申请取消,收费标准如下:
(一)账单/单笔分期:1.手续费一次性收取,已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2.手续费分期收取时,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加收剩余未还本金3%。
(二)现金分期:按不同产品加收剩余未还本金的3%或1期分期手续费。
(三)圆梦金:1.手续费一次性收取,已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2.手续费分期收取时,已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加收剩余未还本金的3%。                                             
(四)商场分期:退还手续费(仅限于全额退款),部分退款时不退还手续费。
三、转账手续费:10元/笔
全部客户 邮购分期不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如果持卡人因自身原因造成邮购商户二次发货或客户拒收,将代扣相应运费以补偿邮购商户实际发生的送货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为100元/单

注:以上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如未发布公告,则自动按季顺延,以此类推。

如有问题,请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58或至我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