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公告
中信理财之锦绣1号(理财编号:P07610101/ P07610102)2008年1季度收益公告
- 2008-04-21 22:53
- 来源:
尊敬的客户:
截至2008年3月31日,中信理财之锦绣1号产品A(理财编号:P07610101)单位净值为1.5378元,累计收益率为53.78%;中信理财之锦绣1号产品B(理财编号:P07610101)单位净值为1.5893元,累计收益率为58.93%。
2008年3月31日 | 锦绣1号产品A | 锦绣1号产品B |
单位净值 | 1.5378元 | 1.5893元 |
累计收益率(费后) | 53.78% | 58.93% |
说明:
1.本产品投资的基金信托计划采用的估值方法见附件1。
2.锦绣1号产品A单位净值已扣除信托管理费、管理奖励和浮动管理费等费用。
3.锦绣1号产品B单位净值已扣除信托管理费和管理奖励等费用。
中信理财之锦绣1号产品A单位净值及累计收益率如下图所示:
中信理财之锦绣1号产品B单位净值及累计收益率如下图所示:
锦绣1号主要投资项目包括中国境内金融、制造业等领域的股权投资、IPO配售和公众公司的定向增发项目。截至2008年3月31日,锦绣1号已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在银行、保险等领域进行积极的股权投资,流动资金主要投资于新股申购项目。
2008年2月28日中信锦绣1号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受托人提出的《关于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提前分配收益等提议的提案》并形成有关决议(分别见附件2、附件3),相关内容已向银监会报告。
中信理财之锦绣1号的估值受股市波动影响,本报告之估值数据并不能反映或预测基金信托到期时的实际收益,仅供投资者参考。
感谢您对中信银行的大力支持!
中信银行
2008年4月21日
附件1
1. 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的计算方法
(1)所投资的企业股权已上市且可流通时,按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计算(该估值基准日无收盘价的,以该估值基准日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所投资的企业股权已上市但处于限售期时,按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的85%计算(该估值基准日无收盘价的,以该估值基准日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85%计算);
(3)若所投资的企业股权未上市,按成本价计算;
(4)银行存款及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资金以估值基准日的本金和实际到账的利息计算;
(5)货币市场基金以估值基准日公布的基金净值计算;
(6)应收股利等应收款以估值基准日实际到账金额计算;
(7)涉及证券交易清算款等款项时以估值基准日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8)信托费用、承担的税款和应分配的信托利益不作预提,以估值基准日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2. 基金信托单位净值的计算
基金信托单位净值=基金信托计划资产净值/基金信托总份数。
附件2
尊敬的诸位受益人:
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信锦绣一号”)自2007年4月30日设立以来,通过把握市场投资机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以及金融、能源、交通等行业的发展态势,为通过投资组合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投资者收益,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特提出如下提案:
一、提前分配收益
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约定的分配方式为在信托计划到期时一次性分配。考虑到投资者的需求以及中信锦绣一号现金流特点,受托人提议将收益分配方式相应调整如下:
1.信托计划优先及次级受益权收益率超过20%以上时,经管理人提议并经由受托人同意,管理人有权向优先受益人和次级受益人分配优先及次级受益权收益率超过20%以上的全部或部分收益;
2.信托计划提前分配收益的同时向受托人和/或管理人支付信托文件约定的管理奖励,向拟发行A类优先受益人分配收益时除外;信托计划终止时若存续期间累计已支付管理奖励超过累计应付管理奖励,超过部分由受托人和/或管理人予以退还,并作为计划资产在清算时分配。
二、调整管理人
为加强中信锦绣一号的专业化管理,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议由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的管理人并行使管理职责。
管理人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为对中信锦绣一号信托计划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及时与受托人、保管人确认估值结果,定期向受托人提交投资管理报告,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受托人和保管人对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拟聘任的管理人中信锦绣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信集团、中信信托和中信资本等共同发起,注册地址在北京,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是管理投资基金产品以及提供投资研究、咨询等服务。中信锦绣资本在中信集团的有力支持下,依托中信信托在国内资本市场的良好声誉和运营能力,以及中信资本在国际资本市场领域的运营技术和管理经验,由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和PE基金管理经验的专家管理团队对中信锦绣一号进行投资管理,为投资者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提供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发行A类优先受益权
为把握投资机遇,提高中信锦绣一号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拟任的管理人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议择机发行中信锦绣一号A类优先受益权(以下简称“A类优先受益权”),主要内容如下:
· 发行规模:信托存续期间各期A类优先受益权发行规模累计不超过每期发行前中信锦绣一号最近一次公布的优先受益权和次级受益权计划资产净值总规模的75%;
· 收益率:A类优先受益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由管理人根据利率基准和市场情况确定;
· 投资方向:为中国金融和非金融领域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定向增发项目,未投资的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和债券回购,以及可转债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金融产品;
· 期限:每期A类优先受益权存续期限不超过2年,由管理人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受益人大会全体同意时可延长);
· 发行安排: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投资项目储备择机发行每期A类优先受益权。
· 偿付顺序:A类优先受益权到期时的偿付顺序优先于优先受益人和次级受益人。
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拟任管理人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择机发行A类优先受益权可有效提高中信锦绣一号优先受益人的投资收益。由于中信锦绣一号A类优先受益权在信托计划中的偿付顺序优先于优先受益人,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优先受益权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素,受益人应综合考虑风险和收益因素并作出决策。
四、调整投资方向
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约定的投资方向为中国国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IPO配售和公众公司的增发项目;根据2007年8月29日中信锦绣一号受益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中信锦绣一号可将不超过3亿元的信托资金用于非金融领域企业的股权投资;截至2007年12月底,中信锦绣一号已将90%以上的信托资金用于股权投资;依据受托人、管理人较强的资本运营能力和丰富的项目储备,通过把握市场投资机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中国优质金融企业的价值已在资本市场得到体现,鉴于目前金融企业股权价格普遍较高,风险收益降低,同时考虑到能源、交通、通信等领域优质企业存在的投资机遇,以及受托人、拟任管理人及其母公司中国中信集团资源的多样化,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将中信锦绣一号的投资方向调整为:中国金融和非金融领域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定向增发项目,未投资的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和债券回购,以及可转债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金融产品。
以上提案请各受益人大会代表决策并以通讯方式将表决结果提交会议主持人。
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2月 28 日
附件3
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
2008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决议公告
现将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信锦绣一号”)2008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经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召集,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2008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于2008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受益人及受益人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受益权份数1,003份,占中信锦绣一号受益权份数的1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受托人提出的《关于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提前分配收益等提议的提案》。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上述提案提出的如下决议:
1.提前分配收益
2.调整管理人
3.发行A类优先受益权
4.调整投资方向
特此公告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