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本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严格落实监管政策要求,制定乡村振兴行动方案,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政策支持保障等措施,持续构建本行乡村振兴领域特色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质效。
截至2023年6月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5475.86亿元,较年初增加606.56亿元,增速12.46%。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386.89亿元,较年初增加56.24亿元,增速17.01%,贷款增速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农林牧渔、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食重点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贷款均实现较好增长。

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乡村振兴体系化建设不断完善。

本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普惠金融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审议发展规划和重要制度、统筹推动业务发展等相关工作;持续强化总、分行乡村振兴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完善乡村振兴组织架构体系;发挥跨部门协作机制优势,定期召开乡村振兴工作小组会议,统筹推动业务发展。

加大产品创新,满足涉农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

一是搭建乡村振兴产品体系,聚焦小微企业经营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场景,打造“中信易贷”标准化、线上化产品体系,推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乡村振兴专属产品。同时,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创设“基于核心企业的个人经营场景贷业务”。二是推动分行特色产品创新,落地了海口分行“荔枝易贷”、南宁分行“绿林贷”、合肥分行“青贮贷”、福州分行“养殖贷”、“渔船贷”等特色产品,因时因地提升产品服务针对性,满足区域特色化融资需求。

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加强信贷投放引导。

一是强化授信与授权政策支持保障,将乡村振兴业务纳入授信政策支持范围,对乡村振兴特色领域开展行业研究,制定差异化审查审批标准,加大差异化授权力度,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良容忍度在分行考核中的应用,推进完善涉农信贷尽职免责制度;二是强化规模与定价政策支持保障,将涉农贷款、重点领域贷款等指标纳入分行综合绩效考核,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对乡村振兴领域的倾斜力度,提升乡村振兴领域贷款补贴力度,降低涉农领域企业和个人融资成本。